《表4 两组远期疗效比较 (f, , P)》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疗程结束后3个月,治疗组总有效率为70.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4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1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林超、陈东玲、高文锦 |
绘制单位 | 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市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疗程结束后3个月,治疗组总有效率为70.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4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1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林超、陈东玲、高文锦 |
绘制单位 | 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市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