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碱激发玄武岩石粉胶砂配合比》
表3为加入激发剂的玄武岩石粉胶砂配合比,石粉掺量为胶凝材料20%,因NaOH、Ca(OH)2为固体,故用水量为标准用水量;水玻璃的模数通过加入NaOH调节其模数为1.3模数,因其为液体,故配比中C1、C2、C3、D1、D2、D3的最终用水量为减去水玻璃的含水率。具体实验方案及标号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6134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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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乔宏霞、洪芬、陈克凡、彭宽、李江川 |
绘制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兰州理工大学西部土木工程防灾减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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