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方案的节水比例》
注:括号内表示提价比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1、2、3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1阶梯水量原则上覆盖80%的用户,第2阶梯水量原则上覆盖95%的用户.阶梯水价的初衷是“保低罚高”,然而水价改革并不仅限于对第2、第3阶梯用户进行加价惩罚,也要考虑第1阶梯水价是否合理,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水资源市场的稀缺程度.本文以此原则为参考,设置7种第1阶梯水量覆盖比例(65%、70%、75%、80%、85%、90%和95%)以及6种提价比例(0%、10%、20%、30%、40%和50%),利用拟合出的大连市居民用水价格弹性和公式(3)计算大连市635户居民实施阶梯水价后的用水量,然后使用公式(1)的模型进行用水量分布函数的拟合,得到实施阶梯水价后的样本数据的用水量分布函数,作为大连市的居民用水量分布.最后应用3.1节中介绍的方法计算不同第1阶梯水量和第1阶梯水价下的s和r,如表5、6所示.表中L1为第1阶梯水量,P1为第1阶梯水价.
图表编号 | XD005910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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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邓嘉辉、周惠成、李一冰 |
绘制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