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加样回收率试验结果》
精密称取35号佛手样品6份,每份约0.5 g,精密称取7-羟基香豆素、莨菪亭、阿魏酸、6,7-二甲氧基香豆素、橙皮苷、槲皮素、5,7-二甲氧基香豆素、木犀草素分别为4、2、1.6、1.0、13.2、3.5、27.5、8.5 mg于10 m 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至刻度,加入混合标准品溶液1m L,按“2.3”项下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按“2.1”项下色谱条件进样检测,计算各成分的平均加样回收率,结果见表3,表明本方法的回收率良好。
图表编号 | XD005838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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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崔广林、李隆云、谭均、张应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重庆分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重庆分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重庆分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重庆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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