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17]》
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见表2。综合污染指数计算过程中,考虑到总干渠为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按照《水质标准》中的Ⅱ类计。各水质指标中,水温、pH无明确标准限值,溶解氧属于低值污染型指标,因此除水温、pH、溶解氧3项指标外,其他21项指标均参与计算。各水质指标浓度为监测结果的平均值、最大值和1/2中位数分别进行评价分析。
图表编号 | XD00580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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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孙甲、韩品磊、王超、辛小康、雷俊山、尹炜 |
绘制单位 |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渠首分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渠首分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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