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东部农村地区生育数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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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背景下东部农村生育文化变迁探析——以山东省、天津市五村为例》
生育数量反映的是人们实际生育孩子的数量,与生育动机都是生育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深受生育意愿和生育动机的影响。在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育方式得到巩固,人们在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观念的引导下普遍选择多生多育。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妇女在新中国成立前平均生育子女数为6个。[5]现代社会的生育动机变得多样化,生育动机的变化带来了生育子女数量的下降。二胎政策放开后东部农村地区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依然占据很大的比重,从追求多生到倾向少生的变化与生育动机的变化、家庭发展的需求、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是生育文化变迁的重要表现。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675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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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8 |
作者 | 吕世辰、李磊、许团结 |
绘制单位 |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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