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抚顺市行政分区用水总量指标评价结果》
抚顺市用水总量为75 500万m3,用水总量指标为84 200万m3,根据用水总量单指标评价标准表,行政分区行政区清原县、新宾县和抚顺县不超载;市区和抚顺市处于临界状态。通过以上分析,抚顺市行政分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存在超载情况,见表8。
图表编号 | XD005506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韩春雷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抚顺水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抚顺市用水总量为75 500万m3,用水总量指标为84 200万m3,根据用水总量单指标评价标准表,行政分区行政区清原县、新宾县和抚顺县不超载;市区和抚顺市处于临界状态。通过以上分析,抚顺市行政分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存在超载情况,见表8。
图表编号 | XD005506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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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韩春雷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抚顺水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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