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主观幸福感干预后组间比较》
注:※表示P<0.05,※※P<0.01
由表3所示,实验组总体情感指数干预后(M=5.393,SD=1.455)与对照组干预后(M=3.936,SD=1.023)相比较,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干预后生活满意度(M=5.618,SD=2.394)与对照组干预后(M=4.133,SD=1.231)相比较,无显著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主观幸福感总分干预前(M=11.037,SD=2.527)与干预后(M=8.012,SD=1.784)相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总体情感指数和主观幸福感项目实验组干预后测得的分数较对照组干预后有显著提升.
图表编号 | XD005280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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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蔡俊、费晓燕、王有为 |
绘制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体育教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