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省各血站制备2 U冷沉淀凝血因子起始血浆容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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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用于制备成分血的起始血液应符合全血及成分血质量国家标准[3];冷沉淀凝血因子的质量要求:容量为标示量(m L)±10%,有效成分中关于不稳定的FⅧ,来源于400、300、200 m L全血的FⅧ(IU)须≥80、≥60、≥40[3]。因献血者血细胞比容的个体差异,并受离心参数影响(相对离心力、离心时间等),同样规格的全血分离出的血浆容量不同,高血细胞比容的全血分离出的血浆量相对较低,有时只有150—170 m L。在FFP冷冻及储存过程中因冷冻速率、储存温度等达不到要求会损失部分凝血因子活性[4],导致FFP中有效因子含量差异;人工制备冷沉淀凝血因子与设备自动制备、虹吸方法与离心方法等,也能影响冷沉淀凝血因子质量。在上述因素相同的条件下,起始血浆的容量直接影响到冷沉淀凝血因子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其他规格的冷沉淀凝血因子起始血浆容量同样如此(表2)。因此,建议各血站应根据冷沉淀凝血因子质量要求,做方法确认,确定使用不同制备方法、制备不同规格冷沉淀凝血因子的起始血浆的容量范围。
图表编号 | XD005209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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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丛培芳、单晓丽、任少敏 |
绘制单位 | 青岛市中心血站、青岛市中心血站、青岛市中心血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