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入院、出院三个月神经功能缺损、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比较 (±s, 分)》
注:与入院时比较,(1) P<0.05;与对照组比较,(2) P<0.05
入院时,两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后三个月,两组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均较入院时显著改善(P<0.05),且观察组出院后三个月的神经功能缺损、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评分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994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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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刘冠强 |
绘制单位 | 桃江县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