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党员民主评定等级及意见》
建立党员民主评议考核制度是提高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针对独立学院工作实际,采用民主评议对大学生党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学习成绩、工作能力以及日常表现等方面,党支部书记综合党员的“自我评价”(占总分的10%)、“党内互评”(占总分的30%)、“群众评议”(占总分的30%)、“支部评议”(占总分的30%)的情况,形成符合实际的组织书面意见。具体民主评定等级的划分以及组织意见,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185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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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缪佩、谷灵莉 |
绘制单位 |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