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底质中石油烃测定结果》
从表5中可以看出,2013—2016年间底质中石油烃含量均值在10.18~25.76 mg/kg,总体均值为19.59 mg/kg,均没有超过海水养殖沉积物限量标准和土壤环境农业用地标准限值500 mg/kg。但若以荷兰的限量标准50 mg/kg来计算,则从2014—2016年都有超标样品,超标率分别为3%,8%及10%。2013—2016年检测结果石油烃含量均值年际变化不大,略有增加,逐年会有高值出现,2016年有样品石油烃含量高达262.82 mg/kg,说明个别区域的底质对石油烃有积累作用,受到石油烃污染。有个别地区的样品超标严重。2013年最高值为19.69 mg/kg,是《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石油烃限量标准(15mg/kg)的1.31倍,超标倍数为0.31倍,2014—2016年最高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38、0.79和1.42倍。可以看出,2013—2016年每年石油烃含量最高值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而这些超标的样品的采集地多分布在有采油机、炼油化工厂、输油站及生活区的地区。
图表编号 | XD003999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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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关丽、蔺翠翠、郭欣硕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