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辽宁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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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人研究成果和辽宁省环境质量数据可获取性,初步筛选水、大气、噪声、生态四大类环境要素作为辽宁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初级指标。结合辽宁省地域特点,利用专家打分方法,对初级指标赋予权重,得到:水赋分30分、大气赋分38分、声环境赋分14分、生态环境赋分18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746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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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谢轶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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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人研究成果和辽宁省环境质量数据可获取性,初步筛选水、大气、噪声、生态四大类环境要素作为辽宁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初级指标。结合辽宁省地域特点,利用专家打分方法,对初级指标赋予权重,得到:水赋分30分、大气赋分38分、声环境赋分14分、生态环境赋分18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3746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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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谢轶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