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早产儿一般资料比较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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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路径在NICU早产儿家庭参与式护理中的应用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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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8年1月至5月纳入FIC的早产儿69例作为对照组,2018年6月至10月纳入FIC的早产儿69例作为观察组。纳入标准:(1)胎龄26~34周,出生后4 h内即被转运至NICU;(2)符合我国早产儿诊断标准[7];(3)早产儿家长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能够正常交流;(4)家长自愿参与FIC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早产儿伴先天畸形,早产儿患遗传性疾病及伴有严重合并症;(2)早产儿母亲患精神疾病及产科重症合并症[8]。两组患儿胎龄、体质量、Apgar评分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