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患儿确诊前处理措施对病情严重程度的影响》
注:*校正卡方值,#Fisher精确检验值
确诊前的处理措施:输注血液制品、使用抗生素、使用血管活性药物、使用呋塞米注射液、使用奥美拉唑钠注射液、禁食时间,两组患儿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NECⅢ期组较Ⅱ期组确诊前胃肠减压的时间更长(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3071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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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杜越、钟琴、冯慧、芦起 |
绘制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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