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对比两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骨密度情况(Mean±SD)》
治疗前两组腰椎正位(L2-4)、右股骨颈BMD指标比较差异较小(P>0.05);治疗后两组腰椎正位(L2-4)、右股骨颈BMD指标均高于治疗前且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腰椎正位(L2-4)、右股骨颈BMD指标均高于对照组且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777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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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7.12.20 |
作者 | 朱忠英、邱岸华、招志展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骨伤科、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骨伤科、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骨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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