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个旅游城市各月的旅游气候指数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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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气候适宜性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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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20个旅游城市订正前的TCI(见表5)来看,存在以下值得商榷之处。首先,在TCI指数中不适宜等级明显范围广,时间长,在20个城市中,不适宜旅游率约16.7%。如上海、南京、武汉、桂林、长沙等地,在1、2月旅游气候适宜性均为不适宜,这与实际旅游气候资源不符。其次,20个城市中非常适宜旅游的占比低,全年累计仅为5%,非常适宜旅游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且仅三亚就占据了50%。这与我国地大物博、气候类型丰富的实际情况也不相符。第三,从季节性来看,我国大部分地区不管是在春暖花开的春季,还是在秋高气爽的秋季,现实生活中都是适宜旅游的时间,但TCI计算结果并不理想,全国旅游城市几乎仅为适宜等级,无非常适宜等级的地区。最后,从地域分布来看,在“四季如春”的昆明,尽管全年旅游气候指数较平均,但也仅为适宜和一般,全年尚无非常适宜的月份,这也同实际不吻合。因此,TCI有待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表征中国旅游气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