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地市按饮用水源分的农户数量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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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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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指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17~19]。65.1%的用户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23.9%的用户饮用水为净化处理过的,8.0%的用户饮用水是未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2.1%的用户饮用水是收集的雨水;0.3%的用户饮用水是江河湖泊水,0.1%的用户饮用水是桶装水,0.4%的用户饮用水是其他水源。数据显示,山西省农村应用水主要来源于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其次是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各市对水源的保护力度存在差异。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忻州市、晋中市使用较多的是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其中,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忻州市、晋中市使用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的农户数量较多,吕梁、临汾、忻州、长治使用未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农户数量较多(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