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处理地下部分农艺性状》
从表3可知,主根长在28.4~21.6 cm,依次为处理4>CK>处理5>处理2>处理3>处理1,处理4最长,不同处理之间的差值为6.8 cm。芦头径粗在1.7~2.37 cm,处理4和处理5的芦头径粗小于对照,其他处理均高于对照,其中处理1芦头最粗,为2.37 cm;不同处理间的差值为0.67cm。侧根数在3.1~5.4 cm之间,依次为处理1>CK>处理5>处理2>处理4>处理3,不同处理之间的差值为2.3根。鲜根重在31.2~37.1 g,所有处理的鲜根重均高于对照,依次为处理3>处理4>处理5>处理1>处理2>CK,不同处理之间的差值为5.9 g。
图表编号 | XD0022700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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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杨薇靖、陈玉、徐清、赵姗、黄倩、王兴政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定西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甘肃省定西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