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案例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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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火灾应急管理的本体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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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是一起伴随火灾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由于救火策略严重失误,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两次爆炸,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32]。这起事故的起火原因复杂,场景特殊,伴随危险化学品爆炸,所涉及知识面广,人员角色多样,救火策略不当,因而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适合作为本体评价的典型案例。利用本文构建的火灾应急本体FEO表达的知识模型,对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的知识片段进行描述,如图4所示(限于篇幅,只表达了部分知识片段),具体知识结构如附表1所示。该例子以2015年8月12日火灾发生后各网站发布的相关网页为基础,在FEO框架下对知识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