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经秩和检验,Z=-2.228,▲P=0.026<0.05。
经治疗后,治疗组痊愈11例,显效13例,有效7例,有效率为91.1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6.4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4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汤禹李焓、陈劼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经秩和检验,Z=-2.228,▲P=0.026<0.05。
经治疗后,治疗组痊愈11例,显效13例,有效7例,有效率为91.1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6.4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4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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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汤禹李焓、陈劼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