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20年一季度末基金公司私募资管计划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及其占比》

《表2 2020年一季度末基金公司私募资管计划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及其占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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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私募资管产品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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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数据(2020年一季度》,http://www.amac.org.cn/,2020-05-28.

2020年5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1)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2)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建立非标转标的认定机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资管新规第十条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含标准化和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这表明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更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资管新规规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交易的可以划分为均等份额、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可见,此举旨在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不仅有利于优化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促进资产支持票据(ABN)发展,提高标准化票据流动性,而且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金融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明确、细化资管产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范围和品种,积极推进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