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治疗后不同时间点血清钙水平比较(±s,mmol/L)》
注:(1)驳骨消内服组组内比较:与第1周比较,a P<0.05;(2)驳骨消外敷组组内比较:与第1周比较,a P<0.05;(3)接骨七厘片内服组组内比较:与第1周比较,a P<0.05;(4)第2周、第4周及第6周与对照组比较,c P<0.05
在治疗后第2周、第4周,驳骨消内服组、驳骨消外敷组以及接骨七厘片内服组血清钙水平均显著低于对照组,第6周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13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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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吴东明、李木英、陈桂鹏、杨苗健、黄濛偲、董辽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骨伤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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