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杞麓湖流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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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研究:以杞麓湖流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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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计算出的基础评估结果,以《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初步确定杞麓湖流域4类环境功能一级区,即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保育区、农业安全保障区、聚居发展维护区各类区范围。在环境功能一类区划定基础上,根据管理方式及环境问题的差异性特征,划分为9个环境功能亚类区,由此组成杞麓湖流域环境功能区划体系,各个功能区主要情况见表1。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保育区的区域综合评价指数较低,更偏向于保障自然生态安全,而聚居发展维护区、农业安全保障区的区域综合评价指数较高,偏向于维护人群环境健康。4类一级功能区面积分别为65.97、115.94、132.50、39.82 km2,分别占流域国土面积的18.62%、32.73%、37.40%、11.25%,农业安全保障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占比较大,流域应有效协调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系,在兼顾各类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维护和保护的同时,加强农业安全保障区的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