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剪切强度方差分析:气泡隔断连续流动分析法测定水中痕量挥发酚》
注:本底值<0.37μg/L。
取某品牌矿泉水(水样3)和实验室自来水(水样4)各1份,分别加入2.00、5.00和20.00μg/L浓度的挥发酚标准溶液,进行测定。结果显示加标回收率为98.1%~104.2%,说明本实验条件下检测挥发酚具有较高的准确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826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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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邵慧琳、苏炳元 |
绘制单位 |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