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股浅静脉血栓患者合并的危险因素》
肥胖的纳入标准参考中国成人体质量判断标准(BMI≥28kg/m3定义为肥胖,BMI为18.5~<28 kg/m3定义为非肥胖)[4]。52例发生股浅静脉血栓的骨科住院患者中42例(80.77%)合并一种或多种原发病或有其他危险因素,其中输库存血、高血压和肥胖占前三位。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804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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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田峥、李春柳、宁艳婷、张健毓 |
绘制单位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湘江院区骨科、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湘江院区骨科、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湘江院区骨科、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肿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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