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老年人视力损害影响因素的加权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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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视力损害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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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采用样本权重加权。

将有无视力损害作为因变量,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城乡居住地、自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职业特征、吸烟、饮酒、白内障和青光眼作为自变量,对我国老年人视力损害的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高年龄(与65~79岁老年人相比,80~89岁OR=2.27,95%CI:1.92~2.69;90~99岁OR=4.80,95%CI:4.00~5.76;100岁及以上OR=10.28,95%CI:8.46~12.49)、职业为农、林、牧、渔业生产人员(OR=1.29,95%CI:1.03~1.62)和无业人员(OR=2.26,95%CI:1.12~4.56)、患白内障(OR=2.04,95%CI:1.61~2.59)和青光眼(OR=1.62,95%CI:1.01~2.60)的老年人群患视力损害的风险更高;在婚状态(OR=0.74,95%CI:0.61~0.88)、自评经济状况较好(自评经济状况一般OR=0.73,95%CI:0.57~0.93;自评经济状况富裕OR=0.51,95%CI:0.37~0.70)、高教育程度(OR=0.59,95%CI:0.38~0.92)的老年人患视力损害风险更低,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