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工作的医疗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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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机构处方前置审核开展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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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文献涉及已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工作的医疗机构29所。其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25所(86.21%),综合性医疗机构22所(75.86%)。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对地域的划分标准,医疗机构所在区域分布为东部(15/29,51.72%)、中部(5/29,17.24%)和西部(9/29,31.03%)。处方前置审核工作开展时间为2007-2019年,其中有24所(82.76%)医疗机构在2010年及以后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工作。我国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工作的医疗机构情况见表1(“-”表示文中未提及或联系作者后仍未获得相关信息,下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