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已发布“三线一单”成果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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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三线一单”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效性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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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省成果发布为征求意见稿

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试行)》的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总体准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两部分,其中总体准入要求以省、地市为单元提出,区域、流域共性要求也可单独提出。以区域、流域为范围的片区总体准入要求作为各省(区、市)特色内容,是编制团队的关注重点。片区总体准入要求需要结合国家、区域性发展规划,在全局谋划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分区策略,一般有地理要素分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分区、生态要素分区等几类,如表1所示。从已发布相关成果的省份来看,多数省(市)编制了片区总体准入要求,并通常组成“省级(区、市)—片区(区域、流域)—市级(区、州)—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