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二级评价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采集的土壤样品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一、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一、二级标准限值计算出土壤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监测结果表明灵台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P综≤0.7,土壤状况属清洁,无污染;庄浪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按照一级标准评价得出0.7
图表编号 | XD002137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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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辛瑞瑞、张宝军、张凡 |
绘制单位 | 平凉市环境监测站、平凉市环境监测站、平凉市环境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