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三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比较(±s)》
注:与治疗前相比,*:P<0.05;与Ⅰ组相比,#:P<0.05
治疗前,三组FEV1、PEF和FVC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14d后,与治疗前相比,三组肺功能指标均明显上升,且Ⅱ组和Ⅲ组明显高于Ⅰ组(P<0.05),但Ⅱ组和Ⅲ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135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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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李巍 |
绘制单位 |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内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