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添加8%飞灰、旁路放风为0%计算结果》
当加入8%飞灰、不进行窑尾烟室放风时,计算结果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20713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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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黄海林、姜树丰、郝利炜、刘鹏飞 |
绘制单位 |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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