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千万吨级以上炼油厂装置能力》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2017年,我国炼厂平均规模为413万吨/年,与世界炼厂平均规模754万吨/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其中,千万吨级炼厂有25家,皆为国有炼厂,一次加工能力合计33570万吨/年(见表3),占全部加工能力的43.5%。在这25家炼厂中,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只有14家,仅占全国总加工能力的23.8%。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的石脑油资源供应紧缺,导致部分基础石化产品对外依存度较高[3]。地方民营炼厂单厂规模偏小,平均一次加工能力不到200万吨/年,两极分化比较严重,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偏低,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且大量技术落后的小规模生产装置的存在,不仅给环保减排造成极大压力,也挤占了新增先进产能的空间。
图表编号 | XD002051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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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25 |
作者 | 郎岩松、侯永新 |
绘制单位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