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2019年盘锦市控制单元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14]。基于2019年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结合盘锦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现状,选取曙光大桥断面、赵圈河断面、万金滩断面、兴安断面、辽河公园断面和三岔河断面,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开展水质评价,评价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评价结果见表8。
图表编号 | XD0020473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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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田诗阳、晁雷、周修坤、王留锁、李亚峰 |
绘制单位 | 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盘锦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