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东欧17国独到优势与宁波全方面合作对接建议表》
4.支持骨干企业跨国兼并收购。建立中东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等信息数据库,梳理中东欧国家独特优势与宁波投资合作主要领域和方向(详见附件2);设计合理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支持贸促会和行业组织在中东欧重点地区搭建贸易促进机构、商会之间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为宁波企业跨国战略布局提供服务;鼓励引导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优质投资机构组建中东欧国家投资专项基金,重点推进港口、资源类及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兼并收购,建议有关企业积极开展收购希腊相关港口前期可行性分析。
图表编号 | XD0020326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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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农贵新、傅叶挺 |
绘制单位 | 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一处、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一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