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依据2014-2018年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能力划分的四档省份分布》

《表6 依据2014-2018年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能力划分的四档省份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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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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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体标识的为与2019年“新改革方案”中分档一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了考察当前分档情况是否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本研究选取了2014-2018年人均GDP指标(1)反映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指标(2)反映各省财政能力,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因子分析,计算31个省(区、市)的因子变量的综合得分(3)。按照因子综合得分将我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四档(如表6所示)。第一档得分低于均值的0.5个标准差(FS<=-0.5),共有14个省份,与2019年“新改革方案”相比,仅有7个(占50%)省份与当前文件中的划分一致;第二档得分是在均值与-0.5个标准差之间(-0.52),第三档和第四档分别有7个和3个省份,有8个省份(占80%)与当前文件中的三至五档划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