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处理后脱硫废水及海水水质检测结果》
注:*第1~6项为补水水质控制要求;第7~12项根据循环水控制指标,按照2倍浓缩倍率计算得到。
脱硫废水原水经再生工艺处理后用于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其主要通过与海水混合后进入系统。以2×1 000 MW燃煤机组为例,其循环系统补水水量约为6 500 t/h,再生脱硫废水量约为48 t/h,约占总补充水量的0.74%。按照此比例将再生脱硫废水与海水进行掺混,作为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处理后脱硫废水及海水水质检测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702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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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郭浩、靳亚鹏、赵达维、高丽丽、崔振东、王维珍、尹建华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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