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2017年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贮存情况》
单位:万吨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分为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利用处置。2017年,我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043万吨、处理量为2552万吨、贮存量为871万吨,分别占危险废物产生量的58.3%、36.8%和12.6%。因为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包含上一年度贮存的危险废物,所以危险废物利用量、处置量和贮存量之和大于危险废物产生量。我国2011—2017年危险废物利用、贮存及贮存情况[6]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371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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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6 |
作者 | 周强、靳晓勤、郭瑞、杨强威、郑洋、胡华龙、蒋文博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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