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样本中写字楼建筑栋数超限额占比》
对于写字楼建筑,如表7和图13所示,采用广东省标准,A类写字楼的超约束值限额比例高达42.15%,B类建筑超限额比例为22.95%;采用深圳市能耗标准,A类和B类写字楼超限额比例均为31%左右。采用二次平均法,超限额比例位于28%~29%之间。由此证实,广东省标准对A类写字楼的约束值过于严格,深圳市标准和二次平均法取值较符合实际。
图表编号 | XD0019010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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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李叶红、杨晓康、黄涛、江向阳、杨建坤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