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样本中写字楼建筑栋数超限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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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二次平均法的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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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写字楼建筑,如表7和图13所示,采用广东省标准,A类写字楼的超约束值限额比例高达42.15%,B类建筑超限额比例为22.95%;采用深圳市能耗标准,A类和B类写字楼超限额比例均为31%左右。采用二次平均法,超限额比例位于28%~29%之间。由此证实,广东省标准对A类写字楼的约束值过于严格,深圳市标准和二次平均法取值较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