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交通事故情况四项指数(2018年)》
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我国2018年民用汽车拥有量总计23231.23万辆,且从1978年至今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一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与此同时,机动车侵权事件也与日俱增。机动车侵权案件是基层法院受理侵权案件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侵权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情节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是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压力大和执行压力大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四项指数统计表格(见表1),2018年我国因机动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约有216178起,即平均每日约有59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在我国境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在《道路交通运输报告》中指出,虽然道路交通事故出现明显下降趋势,但高发态势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鉴于此,本文在总结机动车侵权案件审判难题的基础上,着重研究解决机动车侵权问题的地方实践——湛江法院创新推行的“道交一体化”,并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完善与再完善进行省思,以期对优化机动车侵权案件审判、贯彻落实最高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精神、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所裨益。
图表编号 | XD0018515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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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8 |
作者 | 谢舒妮、张继钢 |
绘制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