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8—2016年各市 (州) 入境旅游收入与云南省平均水平之比》

《表2 2008—2016年各市 (州) 入境旅游收入与云南省平均水平之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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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业发展时空格局演变(2008—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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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作者根据2009—2016年云南省统计年鉴计算所得

云南历史悠久,省内各地区旅游资源丰厚且各具特色,各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人文社会条件、区位优劣、基础设施等差异较大,因而旅游资源分布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均衡性,进而导致各市(州)旅游资源开发存在明显的时间差。旅游业发展水平梯度值可以清晰地反映旅游业发展的变化特征及地区差异。从表1、表2可以看出,云南省旅游业发展呈现不均衡性,各地区间旅游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入境旅游地区差异愈加大于国内旅游。一般而言,同样具备旅游资源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基础设施健全、交通便捷、服务能力强的地区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前往旅游,但从各市(州)国内旅游收入和入境旅游收入来看,对于经济基础、物质条件、区位优势较好的昆明、曲靖、大理、玉溪、红河、丽江等城市而言,其国内旅游收入位居云南省前列,而入境旅游收入却非如此。相反,地处边境地带、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交通通达性较差、社会综合实力相对较弱的迪庆、怒江、德宏、西双版纳等城市,其入境旅游收入却位居云南省前列。由此可见,云南省入境旅游收入出现倒置现象,入境旅游地区差异明显大于国内旅游。其主要原因在于,迪庆和西双版纳等地区以它们独特、丰富、新颖的民族特色旅游资源和边境口岸优势吸引了更多的外国入境旅游游客。从计算结果看,2008年昆明和大理的国内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4.7倍和1.7倍,最高的昆明是最低的怒江的26.5倍;迪庆和昆明的入境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5.0倍和3.8倍,最高的迪庆相当于最低的楚雄的50倍。2013年,昆明和丽江的国内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3.9倍和2.1倍,最高的昆明是最低的怒江的30.1倍;迪庆和昆明的入境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4.8倍和3.1倍,最高的迪庆相当于最低的昭通的47.7倍。2016年,昆明和丽江的国内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3.7倍和2.1倍,最高的昆明是最低的怒江的28.6倍;大理和丽江的入境旅游收入分别是云南省平均水平的2.7倍和2.5倍,最高的大理相当于最低的玉溪的26.6倍,迪庆的入境旅游地位首次被大理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