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精准扶贫与企业融资约束》
注:(1)***、**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2)回归检验时均按公司进行聚类处理,括号内为经过异方差调整的稳健T值;(3)组间差异用于检验组间系数差异的显著性。以下各表同。
列(6)和列(7)分别为银企合作产业发展脱贫组和非银企合作产业发展脱贫组的回归结果。两列中,Alleviation的系数都显著为负,且银企合作参与产业发展脱贫组的Alleviation系数更小,系数的组间差异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以银企合作的形式参与产业发展脱贫的企业未来的融资约束更低,回归结果验证了假设3。
图表编号 | XD0018320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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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3 |
作者 | 邓博夫、陶存杰、吉利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