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浓度PP333处理的桉树株高变化》
注:数据为平均值±标准误;同列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处理间差异显著(P<0.05),下同。
对多效唑处理前后不同重复的树高进行分析,发现处理前后发生显著变化(表2)。在使用多效唑前(试验林9个月生时),各处理的树高差异不显著,而从处理后的第1个月开始,即出现显著差异(P<0.05),差异特征表现为:所有施用多效唑处理的树高均显著小于对照,而施用多效唑的各处理间树高无显著差异,该特征一直保持到处理12个月时。再次施加多效唑5个月后(处理17个月时),对照的树高仍显著大于其他所有处理,而施用多效唑的处理间亦出现显著差异。不同处理17个月时的开花率差异不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8303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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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潘松海、齐杰、卢万鸿、何普林、王楚彪、林彦、罗建中 |
绘制单位 | 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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