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值》
(1)淤泥典型理化性质评价。淤泥的土地化利用是为了改良后达到土壤的利用效果,其中的一些典型营养成分和重金属含量应该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淤泥的典型污染物采用《中国土壤普查技术》[6]来评价;考虑到淤泥的土地利用主要是农田和园林绿化,重金属含量按照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7]中表1(p H值>7.5,其他项目)和CJ/T 340—2016《绿化种植土壤》[8]中表4的Ⅱ级标准(植物园、公园、学校、居住区等与人接触较密切的绿地)和Ⅲ级标准(道路绿化带、工厂附属绿地等有潜在污染源的绿/林地或防护林等与人接触较少的绿/林地)来评价,标准限值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270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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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5 |
作者 | 杨兰琴、常松、王培京、严玉林、赵立新、李垒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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