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复工率的单因素分析》
注:(1)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为参照、户籍地以广州市内为参照、公司性质以企事业为参照。
不同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性质、户籍的工伤职工之间复工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不同文化程度、总住院天数、受伤部位、脱离工作岗位时间的工伤职工之间复工率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职工的重返工作率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职工的2.667倍,脱离工作岗位时间较长职工的重返工作率是脱离工作岗位时间较短职工的0.995倍。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911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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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郭小发、杨晓姗、林岳卿、刘川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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