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基本情况:“1+1+1”组合签约模式下家庭医生服务应用于高血压患者管理的效果观察》

《表1 两组患者基本情况:“1+1+1”组合签约模式下家庭医生服务应用于高血压患者管理的效果观察》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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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组合签约模式下家庭医生服务应用于高血压患者管理的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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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018年7月期间,选取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310例高血压患者。纳入标准:符合我国《高血压指南推荐的诊断标准(2005年)》,即收缩压SBP大于140 mmHg(1 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DBP大于90 mmHg,动态血压监测SBP大于130mmHg和(或)大于80 mmHg,并且夜间监测两者的下降幅度不超过10%[8];高血压疾病史5~10年之间;持续服药治疗3年以上;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排除伴发严重并发症患者;排除其他基础性疾病患者;排除恶性高血压患者;排除严重重要器官缺陷患者。两组患者基本情况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