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土地利用类型生态服务价值表》
在借鉴谢高地、鲁春霞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根据研究区实际情况,对不同地类的生态价值在[0、1]区间内进行赋值,并定义为该地类的相对生态价值[20-23]。其中林地的生态价值最高,将其相对生态价值自定义赋值为0.812;基于草地与林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全球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关系,草地的生态价值赋值为0.624;园地取林地与草地生态价值的平均值,赋值为0.718;由于水域内部物种构成相对单一,生态系统结构相对简单,实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低于林地,其赋值相应降低,耕地的生态价值在全球耕地平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比例的基础上,其赋值相应提高,参考葛京凤等人对河北山区的生态研究成果,将水域和耕地的生态价值分别赋值为0.24和0.41;城乡居住地和工矿交通用地在Costanza等人的研究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数据并未对其进行测算,对其与其他地类生态价值的比例关系,分别赋值为0.09和0.03,未利用地赋值为0.07(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8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姜坤、戴文远、黄剑彬、胡秋凤、黄康、欧惠 |
绘制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湿润亚热带生态地理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