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技术指标》
定期校验要点:化学需氧量(COD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应具备定期自动核查功能,每24h内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其浓度选用约0.5倍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的标准样品)进行自动标样核查,仪器自动校准完后应使用标准溶液进行验证(可使用自动标样核查代替该操作),验证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重新进行一次校准和验证,6h内如仍不符合表1的规定,则应进入人工维护状态;在线监测设备自动校准及验证时间如果超过6h,应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h;每月进行一次质控样比对试验,应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样品进行比对试验,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等。
图表编号 | XD0016958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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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赵钱垒、贺红官 |
绘制单位 | 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