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湖南旅游和文化产业协同效应测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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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协同效应测度及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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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中的旅游产业主因子载荷值体现的是主因子和指标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程度.由表1和表2可知,旅游产业的主因子中第一主因子的贡献率为67.868%,其在“接待旅游总人数”“接待境外游客数”“3A以上景区数”“旅游创汇收入”“国内旅游总收入”“旅行社数”“星级宾馆数”“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住宿业从业人员”“餐饮业从业人员”“民用车辆拥有量”“人均GDP”等指标中的载荷较高;第二主因子的贡献率为14.217%,其主要反映了“入境旅游者人均花费”指标;第三主因子的贡献率为9.600%,体现的是“公路长度”这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