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沙市某污水处理厂改造后设计进、出水水质》
提质改造投产后,该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由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提高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Ⅳ类标准,可中水回用于烈士公园年嘉湖补水,排入浏阳河的污染物将大幅度减少,符合长沙市水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将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促进对城市的污水处理,改善周边现有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图表编号 | XD0016140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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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曾立夫、刘翌 |
绘制单位 | 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